九、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人事关系及户口等仍在原单位,学习年限3~5年,其中在校本部累计学习的时间不少于半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的课程依据培养方案设置,并充分考虑推荐单位的需要。课程学习采用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北京理工大学将安排教师到办学点进行面授。课程学习一般在两年内完成。学位论文(设计)结合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为保证培养质量,北京理工大学将在学位论文(设计)开题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中断培养。中断培养但课程考试合格者,学校可颁发研究生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以下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考试成绩1年有效。第二阶段,根据我校对“GCT”成绩的要求,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联考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考生考试前需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试时提交此表。八、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GC
十二、联系方式及地址联系电话:68944680;6891882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邮箱:xmgl@.cn;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主楼117B室,邮编100081
六、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GCT”和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道德品行表现择优录取。
一、学校简介北京理工大学前身是1940年创办于延安的自然科学院。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建国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是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是首批进入“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1953年,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198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22所试办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学校坚持以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科技发展需要为导向,曾研制和创造了多个新中国第一:新中国第一枚高空探测火箭,第一台电视发射与接收系统,电视第一频道
十一、其他1、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2、考生报考前应先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4、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自学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社会举办的考前辅导班学习。5、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能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
七、考试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以下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考试成绩1年有效。第二阶段,根据我校对“GCT”成绩的要求,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联考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考生考试前需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试时提交此表。八、录取我校根据考生
三、管理与经济学院招生的工程领域1、工业工程2、项目管理3、物流工程
1、单位推荐及报考集体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报考前所在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工程硕士培养协议书。以个人身份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报考前须联系所报考工程领域的学院,确定能否以个人身份报考该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