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领域及规模招生领域:动力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环境工程。招生规模:招生规模由我校自主确定。
六、录取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两阶段的“GCT”成绩及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自主确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两阶段的“GCT”成绩及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自主确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六)录取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两阶段的“GCT”成绩及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自主确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七、录取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两阶段的“GCT”成绩及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自主确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八、录取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两阶段的“GCT”成绩及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自主确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七、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联系方式常州大学研究生部主页:http://.cn联系电话:0519-86330236(陈老师)E-MAIL:yzb@.cn各学院招生联系方式:学院专业领域联系人联系电话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杨老师0519-8633016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杨老师0519-86330096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环境工程沙老师0519-86330086机械工程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动力工程蔡老师韩老师0519--83290791附件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专业领域及方向专业课笔试科目参考书目化学工程1、新型催化技术及催化反应工艺
十、培养费用培养费总共2.2万元整(不含教材费),或根据培养协议定。
二、招生专业行政管理行政管理
八、录取1、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自主确定招生规模并确定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2、2012年初将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春季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