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获奖者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的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填报;
2.省级优秀学生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所有专业中填报。

招生专业1.学科竞赛获奖者、创新实践活动获奖者、工程科研竞赛获奖者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的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分科类填报;2.省级优秀学生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专业中分科类填报。

招生专业1.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获奖者、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的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填报;2.省级优秀学生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所有专业中填报。

招生专业1.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获奖者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的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填报;2.省级优秀学生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所有专业中填报。

3.通讯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50108或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50002

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2013年招收保送生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3.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50108

招生计划高校应合理编制招收保送生计划,并列入国家核定的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内。

3.通讯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50108或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50002

招生简章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等部(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保送生招生简章,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1.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获奖者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的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填报;2.省级优秀学生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所有专业中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