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试日期:2011年10月29日至30日。考试具体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成绩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12月底公布,考生届时可到报名网站中查询或拨打声讯电话16881030查询。
四、报名手续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2.现场确认地点与时间:广东省现场报名点地址是:①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
六、录取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我校将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预计于2012年元月安排入围考生到广州大学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1、政治理论知识笔试;2、综合知识面试;3、审查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复试考生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交复试单位,并于复试时向招生学院提交学位证、学历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
八、其它1、为了方便考生,我校订购了部分英语考纲和全国教育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南,考生可在来我校资格审查时购买。2、考生欲提前购复习参考书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书店联系(可邮购),书店邮购网址:http://www./,电话:010—58802068、。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培养,主要利用周末和寒暑假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可以在职撰写学位论文。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联系电话:39366238联系人:俞老师、邓老师联系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处邮政编码:510006网址:http://yjsc..cn附件:统考科目参考书目045100教育硕士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复试专业课科
一、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专业(方向)、考试科目1、招生专业(方向):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政)等9个专业(方向)。2、初试科目:初试两门: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共计2门。复试科目:思想政治、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参见附表)。
七、学费每年学费6000元,三年共计18000元。在广东省50个山区县的专任教师(不含管理人员、教研员和干部)报考广州大学教育硕士并被录取者,根据粤教人[2005]69号文精神,可向省教育厅申请补助学费,每人每年3000元。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教职工报读广州大学,学费报销按(穗教发[2008]30号)文的规定办理。
七、学费每年学费6000元,三年共计18000元。在广东省50个山区县的专任教师(不含管理人员、教研员和干部)报考广州大学教育硕士并被录取者,根据粤教人[2005]69号文精神,可向省教育厅申请补助学费,每人每年3000元。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教职工报读广州大学,学费报销按穗教组人[2006]23号文的规定办理,即学费30%由本人负责、40%由任职单位负责,30%由市教育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