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电话:0451-88060177 传真:0451-8806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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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网址:http://zsb.***.cn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要求第十三条我校2015年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招生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外语语种要求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第十五条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施行教育部规定的“学
第十一条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51-招生工作处网址:http://zsb..cn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十四条我校2011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哈尔滨师范大学(10231)第三条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51-招生办网址:http://zsb..cn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51-招生办网址:http://zsb..cn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51-招生办网址: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51-传真:0451-招生办网址:http://zsb..cn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校本部电话:0451-传真:0451-江南校区电话:0451-传真:0451-招生办网址:http://zsb..cn第二十八条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