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文史类、理工类)。

1.招生对象湖北省2013年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具备201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有志报考我校的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交申请:高中阶段,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信息等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的考生或单科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

招生的对象与计划1.招生对象湖北省2013年高中毕业生。2.招生计划“扬帆计划”、“启航计划”的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按省招委文件规定执行,文理兼收。

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主要选拔录取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签约人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0%。招生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公共管理类和社会学类等共12个专业及2个招生大类。

招生对象、计划和范围1.招生对象: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1)高中阶段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2)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3)热爱生命科学,立志从事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研究;(4)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或省级重点(示范)中学推荐;(5)在文学、创作、体育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长

招生对象和范围1.招生对象: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1)高中阶段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2)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3)对农业科技具有浓厚兴趣,立志学农爱农;(4)热爱生命科学,立志从事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研究;(5)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或省级重点(示范)中学推荐;(

招生计划2011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将不超过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拟定200名。

招生对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与条件有志报考我校,且高中三年学习成绩优秀,经本人申请或所在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招生对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文史类、理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