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2014年自主招生专业含艺术类、普通文理类专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
1、我院2013年自主招生专业均属艺术类。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6、符合录取条件的同等情况下,考生若出现同分情况,学院全部录取。
4.非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总分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文理不分科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比较专业成绩;
3、一志愿录取,根据专业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5、非一志愿进档考生,相同艺术门类,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一志愿进档考生,相同艺术门类,依据专业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一志愿进档考生,相同艺术门类,依据专业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非一志愿进档考生,相同艺术门类,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