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专业特点有以下两种录取方式: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和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专业或方向:在专业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对于天津籍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②除①以外的其他专业或方向:在文化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美术类高职专业原则上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所报专业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则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二)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1、音乐类考生、美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江苏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本省填报志愿资格线。2、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3、音乐类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类按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4、凡未被艺术类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考生,如果符合普通类考生注册入学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我院注
(二)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1、音乐类考生、美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江苏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本省填报志愿资格线。2、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3、音乐类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类按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4、凡未被艺术类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考生,如果符合普通类考生注册入学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我院注
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专业考试成绩适用于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4个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不分文理科,不分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综合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
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1.我校只录取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
3.录取原则美术·设计类专业(或方向):在文化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美术类高职专业原则上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所报专业属所在省(区、市)统考范围,则还须取得该专业省(区、市)统考
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1.我校只录取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
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1.我校只录取通过省级统(联)考、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英语成绩达到50分(含50分)(江苏省考生须达到40分,含40分)的考生。2.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
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1.我校只录取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
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专业考试成绩适用于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3个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不分文理科,不分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综合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
录取原则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专业特点有以下两种录取方式:①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和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专业或方向:在专业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对于天津籍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