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具体的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1)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含笔试100分和面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200分。 (2)笔试时间为3小时/门,面试时间为20分钟/人。 (3)同等学力考生须按照要求参加两门科目的加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门。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
(1)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含笔试100分和面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200分。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已被我校接收的校外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三)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学校、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同等学力考生须按照要求参加两门科目的加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