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于2012年5月25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并缴交学费,不报到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及时补录。
第五条报考条件1.招收有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2.招收有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如未参加高考报名的中职生可于2012年4月18--2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补报名。
2.资格确认普通高中考生: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中职考生: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符合免试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直接录取,不符合免试条件中职毕业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中职生综合素质测试。高中毕业考生于2012年4月28日,中职考生于4月29日持《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指导思想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制定本方案。
第十条招生程序1.申请报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2012年4月5日―4月22日通过网上提交报名资料,报考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确定报名考生考试资格。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同一科类(文科、理科)的四个专业和是否愿意专业调剂,不得跨科类填报;中职考生填
1、加分政策①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加分政策规定者,应在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时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②高中学校、中职学校校长在本校应、往届毕业生中实名推荐优秀毕业生,可加20分。
3.分数构成(1)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语文150分、数学150分,总分300分。(2)中职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试200分,总分200分。
2.招生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3.招生联系办法学院地址:南平市金山路140号,邮编:353000招生办联系人:黄老师颜老师联系电话:0599―(院办),0599―(招生办)0599―(教务处),(招生办传真)投诉电话:0599--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或http://(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入学:①有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②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得前6名,免于参加综合素质教育测试,可直接录取我院相关专业学习。若免试人数超过计划数。如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报名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调整计划。第九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12年5月25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并缴交学费,不报到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及时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