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全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5)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②高中学校、中职学校校长在本校应、往届毕业生中实名推荐优秀毕业生,可加20分。
9.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1.招收有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2.招收有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1.招收有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1.招收有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1.招收有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1.招收有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