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且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给予每生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2.对于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一、二、三等奖且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免除其四年学费,并分别给予每生奖励人民币伍万元、叁万元、壹万元。
3.以上获奖学生不重复奖励,以高获奖级别为准。
第五条评选程序与奖励一学校设有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评定工作小组由本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任组长二新生入学报到后凡符合评定条件的由本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产生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单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要求汇总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四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优秀新生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由学校发放奖金及证书五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直接确定名
3.通讯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50108或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50002
招生专业1.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获奖者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的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填报;2.省级优秀学生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所有专业中填报。
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2013年招收保送生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3.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50108
招生计划高校应合理编制招收保送生计划,并列入国家核定的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内。
3.通讯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50108或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50002
招生简章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等部(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保送生招生简章,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奖励措施1.对于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且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给予每生奖励人民币壹万元。2.对于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三等奖且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免除其四年学费,并分别给予每生奖励人民币伍万元、叁万元、壹万元。3.以上获奖学生不重复奖励,以高获奖级别为准。
奖励措施1.对于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且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给予每生奖励人民币壹万元。2.对于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三等奖且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免除其四年学费,并分别给予每生奖励人民币伍万元、叁万元、壹万元。3.以上获奖学生不重复奖励,以高获奖级别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