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加12分、10分、8分、5分)。
(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五)原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也需参加选拔考试。
1.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
①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10分;
②获全国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①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10分;
②获全国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附加分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1.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分别加20分、16分、12分)。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加12分、10分、8分、5分)。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同等条件
第二十三条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并作为附加分。(一)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分别加20分、16分、12分)。(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加12分、10分、8分、5分)。(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市级技
(六)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并作为附加分。(1)普通高中毕业生:①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②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
(六)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并作为附加分。(1)普通高中毕业生:①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②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
第二十四条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并作为附加分。(一)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分别加20分、16分、12分)。(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加12分、10分、8分、5分)。(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市级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