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试日期:2012年10月28日。考试具体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成绩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12月底公布,考生届时可到报名网站中查询或拨打声讯电话16881030查询。
六、录取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我校将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预计于2013年元月安排初试入围考生到广州大学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1、专业课笔试2、政治理论知识笔试3、综合知识面试;4、审查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复试考生按要求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交复试单位,并于复试时向招生学院提交学位证、学历证和身份证原件和
四、报名手续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2、现场确认地点与时间。广东省现场确认地址是:①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南区综合楼二楼大厅;②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文体活动中心;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老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习年限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5个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后,将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对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八、其它考生提前自行购买复习参考书。也可以与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书店联系(可邮购,书店邮购网址:www.,电话:010—58802068)
一、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七、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15年2016年两个暑期集中授课,平时通过远程学习以及个别指导等方式学习。为保证培养质量,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七、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16年2017年两个暑期集中授课,平时通过远程学习以及个别指导等方式学习。为保证培养质量,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培养,主要利用周末和寒暑假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可以在职撰写学位论文。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培养,主要利用周末和寒暑假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可以在职撰写学位论文。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