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2012年我校进行博士生招生机制改革,招生类别分为:奖助类、非奖助类、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生。奖助类即非定向博士生。报考并拟录取为奖助类的博士生,要求拟录取后须将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奖助类博士生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全额减免学费,并在3年学习期间内享受助学金。非奖助类即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报考并拟录取为非奖助类(委托培养)的博士生,拟录取后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报考并拟录取为非奖助类(自筹经费)的博士生,拟录取后须将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为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华南师范大学作为全国首批获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授权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为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华南师范大学作为全国首批获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授权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为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华南师范大学作为全国首批获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授权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为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华南师范大学作为全国首批获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授权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