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主要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学校与考生本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推荐免试生接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推免生。单独考试规定:2018年,我校单独考试只能报考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及代码: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凡以虚假信息报考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通报考生单位。
3、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需符合:(1)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14年7月30日前大学本科毕业);(3)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报考单独考试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考生务必按照下列说明选择:招生单位:114
3、关于学历(学籍)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报名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认证结果需要在教育部认证中心网站上查到,在现场确认时将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学校对考取的应届生毕业证书在入学时验证,未获毕业证书将不能入学。
1、关于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在职人员和未就业人员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和报考城乡规划学、设计学及专业学位建筑学、美术、艺术设计的考生选择北京1163考点现场确认及考试。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及代码领域代码领域名称领域代码领域名称领域代码领域名称085201机械工程085216化学工程085229环境工程085207电气工程085217地质工程085239项目管理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8矿业工程085215测绘工程085224安全工程注:单独考试只能报考上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其中项目管理只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一、招生类别与招生专业领域招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思政、历史、化学、生物、体育、音乐)及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12个学科领域(方向)。招生人数:230人(含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终以教育部下达的当年计划数为准。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其他类别专业硕士学位领域名称及代码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035102法律硕士(法学)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055101翻译硕士—英语笔译125300会计硕士085100建筑学125600工程管理硕士(M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