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人,住宿费:600元/学年/人(普通间),800元/学年/人(六人间),1200元/学年/人(四人间)。学生毕业待遇: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邮编:054000招生咨询电话:0319—、、学校网址:http://www.
5、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学生收费:2012级新生学费标准为艺术和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其它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3500元/学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表演专业(本科)收费标准执行河北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标准。邢台学院新生住宿费标准分别为500、600、700、800、1000元/年;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宿舍。
7、学历、学位: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邢台学院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邢台学院学士学位。
3、录取规则:学校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专业二志愿直至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院校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我院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各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点个数及专业方向,在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按类招生
2、招生计划:2012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2400人、专科生23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5、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
5、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
6、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
5、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