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注:党校学历及地方学历均不予认可。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先按以上要求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6月25日至7月10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60元)。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网报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至报名考试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考试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五、资格审查及录取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在录取前进行。考生须登录学位网(网址为:http://www.)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西南大学网站上的信息。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不符
(2)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宜宾学院报名联系电话:0831-3530977、3530976;宜宾学院联系人:杜老师()、何老师()地址: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学院西南大学咨询电话:023-68254266(西南大学研招办);
六、培养方式、培养费、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1、在职专业学位培养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领域培养费为28000元/三年,学费分二次交清。录取30人以上在宜宾学院上课,否则到西南大学就读。2、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就读期间不转任何关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多学科综合,较宽口径培养方式,在校累计学习时间6个月----1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3、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按规定授予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位类别专业硕士学位。
六、培养方式、培养费及学习年限1、对合格考生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按重庆市物价文件,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领域培养费为28000元/三年,学费分二次交清。。2、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多学科综合,较宽口径培养方式,但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3、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农业推广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农业推广部门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六、培养方式、培养费用及学习年限对合格考生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按重庆市物价局文件,培养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按三年收取。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的一部份,教学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二年至四年,主要利用寒暑假上课,论文期间三个月到校接受导师指导、实验及论文撰写。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就读期间不转任何关系,学习结束仍在原单位工作。
六、培养方式、培养费用、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1在职专业学位培养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具体标准请咨询各培养单位。学科领域录取人数30人以上在宜宾学院上课,否则到西南大学就读。1在职专业学位培养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具体标准请咨询各培养单位。学科领域录取人数30人以上在宜宾学院上课,否则到西南大学就读。1在职专业学位培养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具体标准请咨询各培养单位。学科领域录取人数30人以上在宜宾学院上课,否则到西南大学就读。2、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就读期间不转任何关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多学科综合,较宽口径培养方式,在校累计学习
六、培养方式、培养费用及学习年限对合格考生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培养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按三年收费。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西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的一部份,教学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三年,主要利用寒暑假上课,就读期间不转任何关系,学习结束仍在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