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511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3名。专业名次录至98名,并列98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74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7名。专业名次录至149名,并列14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97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3名。专业名次录至98名,并列98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74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0名。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文化分数录至421分。

2、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74名。并列17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8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7名。专业名次录至165名,并列165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72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7名。专业名次录至149名,并列14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97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43名。并列14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69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0名。并列1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81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