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80名。
(二)招生领域招生领域为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技术学,学科教学(历史、语文、地理、生物、英语、化学、物理、音乐、体育、数学、思政、小学教育)。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领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80名。(二)招生领域招生领域为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技术学,学科教学(历史、语文、地理、生物、英语、化学、物理、音乐、体育、数学、思政、小学教育)。
五、复试费收取标准及缴纳方式(一)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费按100元的标准收取。(二)缴纳方式复试费报到时以现金方式缴费(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用缴纳)。
六、复试录取及收费我校将于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中将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考察,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收费标准:15000元/人(含课程学习和学位申请)。
七、培养方式和收费我校教育硕士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方式,学习年限3年,学位论文结合工作实际不完成。修完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学费3年共计15000元/人。(2015年我校继续执行省教育厅和学校学费补贴政策。)
(一)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费按100元的标准收取。
五、收费标准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总计15000元。(住宿可自行解决,也可由我校宿管中心安排,住宿费按宿管中心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报考学位类别:教育硕士计划招生人数:120人学院名称学院联系电话专业(领域)名称、代码教育科学学院0851-6701261教育管理045101教育科学学院0851-6701261现代教育技术045114教育科学学院0851-6701261小学教育045115教育科学学院0851-6701261心理健康教育045116教育科学
(一)收费标准三年共收取学费每人16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教材费、食宿费等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