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四条我校非英语、日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考生在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7.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外语语种为英语,对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所有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考生。各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如下:1.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2.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3.报考其他专业的浙江省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4.若符合英语成绩要求的生源

第十九条英语专业(师范类)以英语授课为主,其它各专业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第二十三条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九条对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