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工程博士基本学制4年,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

八、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四年,不超过六年。

八、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四年,不超过六年。

(一)凡录取为我校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的研究生均免除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培养费。

六、学习年限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于2017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以本科直博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硕士三年级开始硕博连读,工科、理科专业)、5.5年(硕士三年级开始硕博连读,管科、文科专业)和5年(硕士二年级开始硕博连读),以公开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五、学习年限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

七、学习年限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于2016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以本科直博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5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硕士三年级开始硕博连读)和5.5年(硕士二年级开始硕博连读),以公开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七、学习年限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于2015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以本科直博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5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硕士三年级开始硕博连读)和5.5年(硕士二年级开始硕博连读),以公开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2、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七、学习年限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