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所有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港澳台考生无招生计划限制,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报考地点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电话:

(二)报考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2.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相关费用。

(二)报考类别1.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奖学金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2.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相关费用。

(二)报考类别1.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2.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相关费用。

(二)报考类别1.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2.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按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相关费用。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二)报考类别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交纳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