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打印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五、招考方式招考方式由“组织推荐”和“综合考试”两部分组成1、组织推荐(1)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学校提交《组织推荐意见》,推荐内容包括考生业务工作情况,工作能力和综合表现,取得的各项成果和奖励情况。(2)学校根据工程博士招生基本条件及推荐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参加综合考试。2、综合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外语综合测试、两门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包括考生本人科研工作综述、报考领域文献综述、专家提问等。综合考试时间:2013年6月2日。考试地点: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1、根据《工程博士设置方案》的要求,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应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学校将根据合作企业及考生的情况进行定制式培养,成立学校和企业的专家共同组成的导师团队,联合指导。2、工程博士基本学制4年,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3、学习期满,完成培养环节所有要求,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工程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2、工程博士基本学制4年,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

二、工程博士领域及依托学科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具有“先进制造”和“电子与信息”两个工程博士领域,具体研究方向如下:领域名称主要研究方向085271电子与信息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085272先进制造机械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

2、工程博士基本学制4年,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

三、招生规模2013年我校工程博士招生规模为11个。

4、在2013年5月27至5月31日到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通过邮局汇款交纳报名费200元。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1

2、工程博士基本学制4年,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

(2)学校根据工程博士招生基本条件及推荐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参加综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