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申请者需在后一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到学位办办理申请学位手续。每年的5月和12月,学位办负责申请者的资格审查、论文答辩工作。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须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匿名评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经审查合格被授予学位后,由北京理工大学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有关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事宜参看《北京理工大学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硕士学位的规定》。
四、申请博士学位的课程要求及考试方式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按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课程学习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1、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
5、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1)填写完整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
3、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重要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
3、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