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事宜拟报考我校工程硕士者,务必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所报考学院相应专业领域的招生简章,并与所报考工程领域的招生学院联系,确认在该地区有办学计划再报名。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如下(点击招生领域名称阅读该领域招生简章):招生学院招生领域领域代码联系电话0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航空工程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航空工程计算机学院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工业工程(质量管理方向)经济管理学院工业工程项目管理085239物流工程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生物医学工程交通科
八、其他1.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2.录取考生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报学院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并存案;对未录取考生的有关材料应保存一年。3.新生应按时报到注册。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次年再入学学习。5.学校研究生招生接待电话:010-80799079;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0799025。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处2016年1月5日
二、招生的工程领域材料工程、动力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兵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安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工程。
六、其他事宜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人事档案关系及户口不转入学校。2、拟报考我校工程硕士者,务必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所报考学院相应专业领域的招生简章,查看报考要求,确认在该地区有办学计划再报名。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如下(点击招生领域名称阅读该领域招生简章)招生学院招生领域领域代码联系电话0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航空工程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航空工程计算机学院计算机技术82338458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工业工程(质量管理
七、其他2015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十一、其他1.我校2015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2.考生报考前应先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4.培养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具体咨询招生学院。
十一、其他1.我校2011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2.考生报考前应先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4.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自学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社会举办的考前辅导班学习。5.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能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
十一、其他1.我校2012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2.考生报考前应先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4.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自学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社会举办的考前辅导班学习。5.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能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
十一、其他1.我校2014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2.考生报考前应先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4.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能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5.培养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具体咨询招生学院。
十一、其他1.我校2013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2.考生报考前应先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4.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能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