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具备招生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二)具备招生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2、具备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2017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2、具备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2、具备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2018年2月28日审批的数据信息为准。

2.具备我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审批日期: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二)具备我校招生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不得跨项目报考。证书审批截止日期冬季项目为2017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2.具备招生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2、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和比赛证明(秩序册和成绩证明)。

2、具备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和比赛证明(秩序册和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