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体育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其他说明 1、考生须按测试时间、地点的要求准时到达测试场地,自行准备相关运动服装、运动鞋、护具等装备。 2、在参加测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执行专家考核组的统一安排进行测试,不得干扰和妨碍专家考核组的工作,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3、被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在我校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单独编班学习。 4、入学后高水平运动员须按规定参加校代表队的日常训练、比赛。对不按规定参加训练、比赛、擅自退出校
招生专业项目及计划足球(男)0-11人,健美操(男、女)0-29人。
招生对象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体育特长,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招生计划 1、2013年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共35名。 2、招生项目:足球(男)、健美操。
招生对象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体育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招生对象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体育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招生对象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体育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科、理科均可)。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体育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科、理科均可)。
招生对象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体育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科、理科均可)。
招生对象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体育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招生对象 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体育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