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招生人数:自定,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50人。

七、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学员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通过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各二级学院(部)学位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可获得工程硕士学位。

九、学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生物医学工程、项目管理两个领域的学费标准分别为为36000元/次、35000元/次,其他领域的学费标准为30000元/次,收费方式为一次性或分两次收取。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各学院联系方式学院名称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理学院建筑馆204室李老师024-83687647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新机械楼219室陈老师024-83680053材料与冶金学院冶金馆332室王老师024-8368732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学馆219室秦老师024-83678564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采矿馆218室李老师024-83687703工商管理学院管理楼510室吕老师024-83685412中荷生物医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大楼B327室赵老师024-83684651软件学院主楼619室张老师02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

七、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通过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各二级学院(部)学位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可获得工程硕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招生计划类别代码及名称领域代码及名称学院名称招生计划085200工程硕士085201机械工程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工程硕士[085200]招生限额为565,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50人。085234车辆工程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085204材料工程材料与冶金学院085205冶金工程材料与冶金学院085206动力工程材料与冶金学院085207电气工程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085210控制工程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085211计算机技术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085212软件工程软件学院085216化学工

七、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学员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通过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各二级学院(部)学位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可获得工程硕士学位。

六、培养及学位授予确定录取后,学校收取培养费21000元/人。入学后,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攻读学位,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校设指导教师,并在考生所在单位聘请副导师联合指导。修满所在学科规定课程并获得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即可授予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校颁发。确定录取后,学校收取培养费21000元/人。入学后,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攻读学位,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校设指导教师,并在考生所在单位聘请副导师联合指导。修满所在学科规定课程并获得学分,通过学位论文

八、论文及学位授予结合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关键问题进行论文工作。课程学习达到规定要求,品德良好,通过论文答辩,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九、论文及学位授予结合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关键问题进行论文工作。课程学习达到规定要求,品德良好,通过论文答辩,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工程硕士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属同一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