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者须进行复试,复试方式及复试地点和时间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入学。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须应试外国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3年博士、硕士招生简章(其中思想政治理论不考)。除设计素描科目外,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MBA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二)考试地点(其中报设计艺术学的考生考试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七)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参见我校201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思想政治理论不考)()。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3.自费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向我校交付相应的培养费、住宿费,经费分学年交付。培养费和住宿费均为人民币结算。
七、培养费1.各专业(领域)的培养费标准见学校财务处网上收费公示(收费公示)。2.交费方式:按学年缴纳。3.自费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向我校交付相应的培养费、住宿费,经费分学年交付。培养费和住宿费均为人民币结算。
1.各专业(领域)的培养费标准见学校财务处网上收费公示(收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