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2018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1000元/人.学年。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2000-4500元/人.学年收取。
【二】1.学费等收费项目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和办学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住宿费2400元/人.年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学生入学需要配置能满足学习需要的笔记本电脑。学校每年招标采购国际著名品牌笔记本电脑。学生可自愿选择按中标价购买笔记本电脑(适合于普通类专业学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7000元;适合于艺术类学生使用的专业移动图形工作站价格不超过1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辽宁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2018年收费标准暂定为:学费标准1.25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2.4700元/生·学年:交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3.480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法学、金融工程专业。4.5200元/生·学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专业名称层次层类科类学制学费备注安全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000产品设计本科普通本科艺术4学费待批车辆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800电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辽宁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2017年收费标准暂定为:学费标准1.25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2.4700元/生·学年:交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3.480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法学、金融工程专业。4.5200元/生·学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辽宁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2016年收费标准暂定为:学费标准1.25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2.4700元/生·学年:交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3.480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法学专业。4.5200元/生·学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辽宁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辽宁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