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本学院共成立5个复试小组,分别为海商法(第一小组),海商法(第二小组),民商法小组,国际经济法小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法、宪法与行政法联合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本学院共成立2个复试小组,分别为数学(第一小组)、物理学(第二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本学院共成立5个复试小组,分别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学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本学院共成立3个复试小组,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小组)、公共管理(第二小组)、社会工作(第三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航海学院共成立3个复试小组,分别为第一复试小组(包括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航海科学与技术、海上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四个专业的一志愿考生和部分调剂生),第二复试小组(交通运输工程调剂生)、第三复试小组(交通运输工程调剂生)。

2.中心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本中心共成立2个复试小组,分别为工商管理(05-07方向)(第1小组)、交通运输工程(20-22方向)(第2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本学院共成立4个复试小组,分别为机械工程(学硕、专硕)、救助与打捞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11-14)第一小组;机械工程(学硕、专硕)、救助与打捞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11-14)第二小组;动力机械及工程、动力工程小组;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6-10)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非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由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自行组织实施。外语口语测试可放在综合面试时进行,但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外语专业考生的第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组织,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5分,口语测试满分15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非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由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自行组织实施。外语口语测试可放在综合面试时进行,但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外语专业考生的第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组织,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5分,口语测试满分15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非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由各学部、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外语口语测试可放在综合面试时进行,但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外语专业考生的第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外语学院自行组织,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5分,口语测试满分15分,计入复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