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问题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则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22 08:34:54 提问时间:2018-09-20 11:58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心理素质测试

    1楼

    (5)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用问卷方式,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 中专学校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学部、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2楼

    第十条学部、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 中专学校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3楼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 中专学校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4楼

    第十六条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或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测试缺考、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中专学校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5楼

    (6)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 中专学校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学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6楼

    第八条各学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部、学院复试工作的标准、程序和调剂方案。(2)根据本学部、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3)负责对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4)负责确定考生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科目的命题、考务和阅卷工作;负责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工作。(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和听

  • 中专学校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部、学院复试工作的标准、程序和调剂方案

    7楼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部、学院复试工作的标准、程序和调剂方案。

  • 中专学校

    2015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则

    8楼

    一、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大工研发【2014】3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第三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分配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招生名额、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审批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上报的调剂和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各学部(学院、

  • 中专学校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则

    9楼

    一、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大工研发【2014】3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第三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分配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招生名额、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审批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上报的调剂和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各学部(学院

  • 中专学校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则

    10楼

    一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第三条复试工作应坚持科学选拔。加强现代教育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发挥复试在考生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察中的重要作用。各学部、学院根据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