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1、按照我校2013年终分省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发放《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2、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3、辽宁省考生须取得本省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山东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所在省及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
报名与考试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及专业体检要求,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的绘画艺术基础者均可报考。1、我校在辽宁省不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并通过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校在高考录取时采用其专业统考成绩。2、我校在山东省、河北省将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且各考点只允许本省考生参加测试,不允许跨省报考。高考录取时采用我校的专业课考试成绩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章程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投档(含末位同分),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1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投档含末位同分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2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内容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参考3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5进档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同分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
2022年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3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不再修改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4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5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1、按照我校2014年终分省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发放《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1、按照我校2013年终分省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发放《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