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教育部规定的17所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17所外国语学校的具备保送资格的学生,请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报名)。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招生对象: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外国语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外国语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我校将在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挑选部分学校作为生源中学。
监督机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
考核录取:1、材料初审:由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3年1月10日后在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内公布。2、考核方式:初审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举行的笔试和面试,测试具体内容和时间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另行通知,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3、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分别划线,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获奖
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2009年11月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保送生专业名录经济学类(经济、国贸、金融学)、金融学、投资学、金融工程、保险(风险管理与保险方向)、保险(精算与风险管理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障方向)、工商管理(全球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中法兰斯“2+3”项目)、会计学(含ACCA、CGA方向)、市场营
招生对象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外国语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外国语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备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教育部规定的17所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17所外国语学校的具备保送资格的学生,请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报名)。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备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教育部规定的17所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17所外国语学校的具备保送资格的学生,请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报名)。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招生对象: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教育部规定的17所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17所外国语学校的具备保送资格的学生,请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报名)。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