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与入学我校2015年拟招生75人。根据复试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
六、培养方式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专业及计划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学位代码035100),100人。
(一)法律硕士(J.M)1、招生计划:75名。2、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法律硕士(J.M)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考试科目及日期1、法律硕士(J.M)的考试科目及大纲为代码类别联考科目考试大纲035100法律硕士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综合《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2、考试时间及方式政治理论考
2、考试时间及方式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定;其余科目均为全国联考,具体时间如下:时间学位名称10月27日8:30-11:3010月27日14:30-17:00备注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外国语(英语)
报名考试费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以报名系统公布的为准。
1、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
1、法律硕士(J.M)的考试科目及大纲为代码类别联考科目考试大纲035100法律硕士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综合《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