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本科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在被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100×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100×70%
注:各省艺术类投档比例有所不同,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原则为准。

录取原则: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达到山东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专业取得我校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1.福建省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0.3+考生专业成绩×2.5×0.72.其他省份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

录取原则:校考省份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专业取得我校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统考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

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本科低控制线,山东省考生专业成绩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注:各省艺术类投档比例有所不同,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原则为准。

录取原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本科控制线,且被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100×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100×70%注:各省艺术类投档比例有所不同,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原则为准。

文化考试和录取原则: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志愿,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山东省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其它省考生凭所在省音乐类统一考试专业成绩合格通知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户口所在省音乐类本科低控制线(山东省考生专业成绩还要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且被户口所在省高招办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

文化考试和录取原则: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志愿,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山东省、湖南省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其它省考生凭所在省音乐类统一考试专业成绩合格通知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本省音乐类本科控制线,我校承认省统考成绩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本省音乐类本科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在本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还需达

文化考试和录取原则: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志愿,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山东省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其它省考生凭所在省音乐类统一考试专业成绩合格通知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本省音乐类本科控制线,我校承认省统考成绩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本省音乐类本科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在本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还需达到我校划

录取原则1.志愿填报:被确定为福州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合格的资格考生,第一志愿填报福州大学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视为放弃。学科竞赛资格生的专业志愿至少填报一个与学科竞赛相关专业,即数学类、计算机类、化学类、电子信息类、生物工程类。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福建省本一批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达我校投档线,政审体检合格,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和实际录取情况确定专业

文化考试和录取原则: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校考省份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填报我校志愿。其它省份考生凭所在省市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专业成绩合格通知单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原则:1、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省份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合格证。2、在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范围内,我校根据考生综合分

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本科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在被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100×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100×70%注:各省艺术类投档比例有所不同,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原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