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我校将在校招生办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选拔拟确定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
3.学生以及所在中学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所在中学对推荐工作不负责任或参与弄虚作假,我校今后将限制或取消其在我校的自主选拔推荐资格,同时提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已取得我校自主选拔预录资格的考生,将取消预录资格;高考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
4.对我校自主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处申诉,申诉电话:0591-22865580。
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1.听障生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面向听障特殊教育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让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
第七条监督机制高职招考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机制1.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规范过程管理,公开录取结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1-。2.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提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情况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3.中学须本着高度
监督机制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投诉及申诉受理电话:0591-。2.在专项计划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
1.我校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严防招生权力寻租。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开通申诉举报电话:0591-,设立信访电子邮箱:jwc@.cn。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学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初审合格名单
监督机制1.我校招生工作是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2.我校将在校招生办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拟确定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资格。3.学生以及所在中学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所在中学对推荐工作不负责任或参与弄虚作假,我校今后将限制或取消其在我校的推荐资格,同时提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已取得我校预录资格的考生,将取消预录资
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严防招生权力寻租。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开通申诉举报电话:0591-,设立信访电子邮箱:jwc@.cn。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校、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初审合
监督机制1.我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2.我校将在校招生办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选拔拟确定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3.学生以及所在中学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所在中学对推荐工作不负责任或参与弄虚作假,我校今后将限制或取消其在我校的自主选拔推荐资格,同时提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已取得我校自主选拔预录资格的考生,将取消预录
监督机制1.我校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2.我校将在校招生办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选拔拟确定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3.学生以及所在中学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所在中学对推荐工作不负责任或参与弄虚作假,我校今后将限制或取消其在我校的自主选拔推荐资格,同时提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已取得我校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