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被确定为福州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合格的资格考生,第一志愿填报福州大学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视为放弃。学科竞赛资格生的专业志愿至少填报一个与学科竞赛相关专业,即数学类、计算机类、化学类、电子信息类、生物工程类。
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福建省本一批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达我校投档线,政审体检合格,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和实际录取情况确定专业给予录取。
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福建省本一批投档线,将给予加10分选择专业。

文化考试和录取原则: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校考省份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填报我校志愿。其它省份考生凭所在省市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专业成绩合格通知单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原则:1、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省份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合格证。2、在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范围内,我校根据考生综合分

附则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福建省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福州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3.申请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其它本招生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2013年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3.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创新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者。

4.对我校自主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处申诉,申诉电话:0591-。

②含高中阶段各学年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学籍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1.我校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录取原则1.志愿填报:被确定为福州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合格的资格考生,第一志愿填报福州大学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视为放弃。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福建省本一批低控制分数线,政审体检合格,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和实际录取情况确定专业给予录取。

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福州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录取原则1.志愿填报:被确定为福州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合格的资格考生,第一志愿填报福州大学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视为放弃。学科竞赛资格生的专业志愿至少填报一个与学科竞赛相关专业,即数学类、计算机类、化学类、电子信息类、生物工程类。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福建省本一批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达我校投档线,政审体检合格,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和实际录取情况确定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