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第三十条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2.学校奖助学金:特等奖学金(5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此外,学校和各院(系)还设各种单项奖励。3.社会奖助学金:江西广东商会奖学金(3000元/人?年);华坤助学金
第三十二条学校奖、助学措施。 奖、助学金类别: 1.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600元/人~2000元/人不等。 2.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奖金从100元/人~500元/人不等。 3.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
(一)国家奖贷助学金设置1.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学年(国家奖助款项若有变化,按当年国家下达政策执行)。2.按国家规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生·学年。
4.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第三十四条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的比例占学生15%以上,每年奖励学生2300余名,奖助学金分别为每人8000元、5000元和3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学校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励金、李志红奖学金和出国留学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者获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科技竞赛、职业技能竞赛、文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评定奖助学金:1.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600元/人~2000元/人。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奖
(6)学校奖助学金①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600元/人~2000元/人。②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奖金100元/人~500元/人。③学校设立新生助学金、自强助学金、特殊困难助学金等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另外,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多项专项奖助学金,金额1000元/人~500
1.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3.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