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三)考试地点:为方便广大考生,我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地点分桂林、南宁两个点同时进行。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考生集中到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参加考试;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考生集中广西银行学校(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参加考试。
3.校长实名推荐报考我校的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
(一)招生对象:我区3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重点建设专业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详见《关于做好我区2013年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3〕19号文)。
(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二)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三)违规处理: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