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3月21日~4月6日,直接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bkzs..cn报名,并选择报读专业。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报名安排(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5月7日~5月15日,直接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bkzs..cn报名,并选择报读专业。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现场确认经网上报名的考生,需考生本人于5月17日8:00~16:00到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第二文科综合楼大厅
校长实名推荐要求(一)各中职校须按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总数10%的比例择优推荐毕业生并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实名向我校推荐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技能较好的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应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者。获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二)校长实名推
招生工作程序(一)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二)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意义和有关录取政策。(三)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招生,并提出推荐名单,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四)我校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拟录取上报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五
工作机构成立以我校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以及对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同时,成立以我校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2、入学复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新生入学时,学校将组织体检,对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应诚实守信,报考时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二)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三)违规处理: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报到和复查(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二)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三)违规处理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