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各专业预录考生名单,于4月1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校长实名推荐要求(一)各中职校须按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总数10%的比例择优推荐毕业生并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实名向我校推荐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技能较好的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应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者。获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二)校长实名推

放弃录取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25日前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校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若不提出申请,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生工作程序(一)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二)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意义和有关录取政策。(三)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招生,并提出推荐名单,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四)我校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拟录取上报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五

(一)招生对象已参加了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获,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者。中职专业所在大类方向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否则不能参加报名。

(二)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文化考试(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50分,共计450分。各科考试内容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教学大纲为考试内容和范围。考试方式为笔试。(二)考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三)考试地点:为方便广大考生,我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地点分桂林、南宁两个点同时进行。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

工作机构成立以我校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以及对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同时,成立以我校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正式录取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6月3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并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预录取根据我校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各专业预录考生名单,于5月23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预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预录取 根据我校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各专业预录考生名单,于4月1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