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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对口自主中等职业招生对象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招生对象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3-09 13:52:50 解决时间:2018-09-0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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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我区3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重点建设专业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详见《关于做好我区2013年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3〕19号文)。

  技校网 2018-09-0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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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对口自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政编码:5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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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政编码:5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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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对象已参加了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获,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者。中职专业所在大类方向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否则不能参加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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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对口自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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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考条件:1.符合我区2013年普通高考的学生并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2.具有广西常住户口且出生时首次户籍登记为广西;3.校长实名推荐报考我校的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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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对口自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地点

    4楼

    (三)考试地点:为方便广大考生,我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地点分桂林、南宁两个点同时进行。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考生集中到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参加考试;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考生集中广西银行学校(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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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对口自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符合我区普通高考的学生并参加高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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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我区2013年普通高考的学生并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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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对口自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校长实名推荐报考的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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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校长实名推荐报考我校的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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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对口自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报到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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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二)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三)违规处理: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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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对口自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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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原则(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三)优先录取免于参加文化考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四)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业按计划依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校长推荐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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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对象:我区3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重点建设专业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详见《关于做好我区2013年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3〕1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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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对象:我区3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重点建设专业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详见《关于做好我区2013年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3〕1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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