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联系人:李科峰
监督电话:(020)87985226
传真:(020)87985190
电子邮箱:lkf1982@***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吕泉荣监督电话:020-传 真:020-
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广州美术学院监察处监督电话:020-,(9:00-12:00,14:30-17:30)传真:020-电子邮箱:jwbgs@.cn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督察办公室联系人:林伟健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hlzyyb@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院长办公室联系人:冼德庆监督电话:020-传真:020-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申诉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联系人:邓卉监督联系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gzkmzsjc@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jwjcc@.cn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gzdx1995@
第三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gzdx1995@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阳斌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
第三十七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联系人:李科峰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lkf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