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六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 专业名称 | 考试类 | 招生计划 | 备注 |
| 建筑室内设计 | 考试一类 | 1477 | (1)艺术设计类专业: 含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 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5个专业 |
| 空中乘务 | 考试二类 | ||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考试二类 |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考试三类 |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考试四类 | ||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考试五类 | ||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考试五类 | (2)财务会计类: 含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和大数据与会计2个专业 | |
| 学前教育 | 考试六类 | ||
| 早期教育 | 考试六类 | ||
| 护理 | 考试七类 | ||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考试七类 | ||
| 助产 | 考试七类 |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考试七类 | (3)电子商务类: 含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网站(网店)运营)2个专业 | |
| 艺术设计类 | 考试八类 | ||
| 财务会计类 | 考试九类 | ||
| 电子商务类 | 考试九类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考试十类 |

7.旅游管理类专业报考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及以上,五官端正。

其他工作要求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2、严格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院纪检监察电话:0311-,。

其他工作要求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2、严格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院纪检监察电话:0311-,。

其他工作要求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2、严格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院纪检监察电话:0311-,。

其他工作要求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26个不得”的规定。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26个不得”的规定。

2021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其他工作要求

2020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其他工作要求

5、其他专业条件要求:涉外护理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卷面分不低于60分;服装设计专业色盲考生限报;服装表演专业限女生填报,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旅游管理类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

其他工作要求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2、严格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院纪检监察电话:0311-,。

其他工作要求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六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2.命题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评卷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