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计划 2013年学校艺术类专业全国计划招生260人,其中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根据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有关要求编入分省招生计划。

(三)录取时在同批次内按所报学校志愿的顺序,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学术学位类各专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在遵循上述原则下,具体破格复试专业及名额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议。

②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学术学位类各专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在遵循上述原则下,具体破格复试专业及名额由研究生学院与相关学院协调后确定。

2.报考条件: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

1.招生对象: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

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 1.招生对象: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 2.报考要求: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2013年我校使用省(市、自治区)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我校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同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考艺

2.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2.报考要求: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