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于成绩发布后两周内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已盖章)、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将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以及不能及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招生限额工程硕士招生名额由我校自定,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
一、招生类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
六、联系方式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邮编:210098电话:025-83787338传真:025-83739219E-mail:hhujyb@.cnWeb:http://gs..cn附件1:河海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2:河海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1:河海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一、招生限额工程硕士招生名额由我校自定,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200人。二、报考条件
八、联系方式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邮编:210098电话:025-83787338传真:025-83739219E-mail:hhujyb@.cnWeb:http://gs..cn附件1:河海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2:河海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3: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附件1:河海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一、招生限额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
六、联系方式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邮编:210098电话:025-83787338传真:025-83739219E-mail:hhujdb@.cnWeb:http://gs..cn附件1:河海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2:河海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1:河海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一、招生限额工程硕士招生名额不超过845人,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二、报考
六、联系方式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邮编:210098电话:025-83787338传真:025-83739219E-mail:hhujdb@.cnWeb:http://gs..cn附件1: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2: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1: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一、招生限额工程硕士招生名额不超过650人,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二、报考
八、联系方式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邮编:210098电话:025-83787338传真:025-83739219E-mail:hhujyb@.cnWeb:http://gs..cn附件1:河海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2:河海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1:河海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一、招生限额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他领域招生人数由我校自定。二、报考条件具备
五、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按培养方案培养。录取为工程硕士的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学习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六、联系方式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邮编:210098电话:025-83787338传真:025-83739219E-mail:hzpyb@.cnWeb:http://gs..cn附件1: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2: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1: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一、招生限额工程硕士招生名额由我校自定,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二、报考条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