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符合本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三十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北方民族大学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50021联系电话:(0951)传真:(0951)电子信箱:bfmdzs@.cn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网址:http://zb..cn/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注明“专升本”字样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注明“专升本”字样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1、电话:0532-、2、Email:zsb@.cn3、招生信息网:http://zsw.4、校园网:http://www..cn5、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注明“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注明“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符合本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符合本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