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一)招生类别1.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2.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学习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同一专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二)报名方式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15日,全天24小时均可报名。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报名
一、报名(一)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二)报考类别。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办学地点:华侨大学2.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1)自费
五、报名手续(一)网上报名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二)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
(三)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博士学位申请表》;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教授推荐函;体格检查报告。
(五)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6.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元人民币或港币
三、报名和考试手续有意报读本课程者须于指定报考日期内完成以下两项申请手续:1.报考全国港澳台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全国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由国家教育部委托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主办。?报名地点: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04室)?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所需文件:报考之前,请先浏览京港学术交流中心的网页http://www..hk/,在“首页>内地升学专栏>研究生”中,了解相关资料、下载报名表格。。?初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地点:按京港学术交流中心的规
(四)报名手续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现场确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二)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
(四)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教授推荐函;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报考地点不
(五)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